1、对药品的存放和贮藏区域实行色标管理:建立能够防止差错和交叉污染的措施,设立待验品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退货处理区等。用国际通用的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药品的储存实行色标管理。其统一标准。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为黄色。
2、简要的说,GMP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生产设备,合理的生产过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严格的检测系统,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包括食品安全卫生)符合法规要求。 GMP所规定的内容,是食品加工企业必须达到的最基本的条件。《良好药品生产规范》(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 GMP)是指导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法规。
3、第九条 质量保证系统应当确保: 第十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三节 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 质量控制包括相应的组织机构、文件系统以及取样、检验等,确保物料或产品在放行前完成必要的检验,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
4、第三条 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生产和质量管理机构。各级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明确,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第四条 企业主管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应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对本规范的实施和产品质量负责。
1、环境管理体系主要包括废物处理、废水处理、废气排放等。在药品生产中,会产生各种废弃物和废水废气,需要建立合适的处理系统,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注册管理体系:注册管理体系主要包括药品注册申请、药品批文的获得、生产许可证的获得等。
2、质量管理体系(QMS):该体系旨在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标准和客户要求。 环境管理体系(EMS):该体系用于保证药品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管理达到标准和法规要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该体系致力于确保员工的职业健康与安全。
3、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企业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药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同时,企业还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答案】:C 考查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药品拆零销售管理:①负责拆零销售的人员经过专门培训。②拆零的工作台及工具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③做好拆零销售记录,内容包括拆零起始日期、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销售数量、销售日期、分拆及复核人员等。
负责拆零销售的人员需要经过专门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拆零工作台及工具的清洁、卫生是防止药品交叉污染的重要措施。 拆零销售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拆零起始日期、药品信息以及销售和复核人员信息,以保证追溯和质量控制。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2015年5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6月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公布。该《规范》分总则、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附则4章187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适用范围是所有在中国境内经营药品的专营或兼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于2000年4月30日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20号公布,适用范围是所有在中国境内经营药品的专营或兼营企业。
药品生产企业在管理过程中,要避免不符合要求的问题,需要的措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原辅料管理、强化生产过程控制、加强检验和验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企业的生产和质量管理符合法规要求。
正规生产产家生产的药品不可能无批号。无批号的药品,毫无疑问就是假药。那么打击假药,杜决假药流入市场,就会避免无批号药品的出现了。药品法是非常严格的。因为药品关乎着人们的健康及生命,所以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生产的法规,禁止假药劣药流入市场。
建立健全药品主动召回制度,保证在发现本公司经营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主动召回产品,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药品安全方面的控制。药品安全方面的风险管理主要体现的药品毒副作用的大小,以及患者在使用药品过程中会不会发生不良的反应。防止安全方面的风险对患者尤为重要。在药品研发、生产制造、流通营销阶段都应该要注意用药安全,把不良反应降到最低,防止药品的毒副作用对患者的危害。药品流通用过程中的风险管理。
应增强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 要控制药品质量,保证药品质量,首先应增强质量意识,因为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是企业文化的载体,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石。控制药品质量从而保证药品质量既是药品生产企业生存发展的自觉要求,也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对药企的强制要求。
设备与环境控制:生产过程中的设备、实验室和车间环境等都需要严格控制,避免污染和交叉感染。需要保持环境干净、无菌状态,确保每个替换药品的生产周期独立运作。
原料药材的来源。把握好药材的来源,不使用假药、劣质药材,能够保障药物中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是生产合格药品的前提。严格控制卫生条件,建设优质的生产车间。从厂房的选址、设计到卫生细节的监管,是保证药品不被污染的基础。高水准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
设备管理与维护:设备的状态对药品质量有直接影响。因此,设备应定期维护、校准和验证,确保其性能稳定可靠,满足生产需求。 物料管理:从原料采购到成品储存,每个环节都需要严格的物料管理。这包括供应商审计、物料验收、储存条件控制和有效期管理等。
二是开展好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的专项检查。三是继续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等违法行为,突出抓好重点时段等重大活动期间餐饮安全事故防范工作。四是开展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创建活动。
负责对药店质量问题商品的确认;负责对验收员、养护员及其他人员进行药品保管、质量等方面的指导并记录。定期开展相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工作培训。质量社会性:质量的好坏不仅从直接的用户,而是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评价,尤其关系到生产安全、环境污染、生态平衡等问题时更是如此。
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保证药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购销及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十二条 处方药只准在专业性医药报刊进行广告宣传,非处方药经审批可以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广告宣传。 第十三条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有关审批、流通、广告等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一项法规,旨在加强对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该法规共分为六章,包括了药品流通的各个环节,如药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等,对药品流通企业的资质、管理、监督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是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保证药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制定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购销及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该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保证药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药品购销的单位和个人。